成都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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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我校新罕布什尔大学孔子学院师资人才库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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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孔子学院发展规划(2012-2020年)》,加强我校新罕布什尔大学孔子学院师资队伍建设,现开展新罕布什尔大学孔子学院汉语教师选拔入库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具备良好的政治和业务素质,热爱祖国,志愿从事汉语国际推广工作,热爱国际汉语教育和孔子学院事业,乐于奉献,有团队合作精神,品行端正,无犯罪记录。

(二)我校在岗教职员工。到校工作满两年,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级,认真遵守学校各项规范。此前参加过脱产进修、公派出国的教职员工,需完成协议规定的满工作量服务年限,方可再次申报。原则上不推荐已取得其他公派资格但尚未派出的教职员工入库。

(三)年龄一般在60周岁(含)以下,身心健康;

(四)具有具有硕士(含)以上学位;

(五)普通话须达到二级甲等以上(含)水平;

(六)能熟练使用英语;

(七)符合外方教师岗位要求;

(八)具有三年以上教学经历;有汉语作为第二语言教学经验、外国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


二、报名材料

(一)填报《成都大学孔子学院项目工作人员申报表》;

(二)提交英语等级证书或其他英语能力证书复印件;

(三)提交普通话等级证书复印件;

(四)提交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五)个人中英文简历。


三、选拔培训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将组织符合基本要求的教职员工进行针对性培训。培训内容与国家汉办考试内容一致:汉语专业知识、教学技能、中华文化传播与跨文化交际能力、外语水平和心理素质等。通过培训者将进入我校新罕布什尔大学孔子学院师资人才库。


四、推荐考试

对我校孔子学院所需求的教师岗位(不包含国家汉办派出的其他类别的公派汉语教师岗位),学校只推荐入选我校新罕布什尔大学孔子学院师资人才库的教职员工参加国家汉办/孔子学院总部组织的公派汉语教师的选拔考试。具体考试时间、地点以国家汉办/孔子学院总部通知为准。


五、择优派出

教职员工通过考试后,将参加国家汉办/孔子学院总部组织的教师岗前培训;通过考试及培训合格的教职员工将由学校根据工作需要统筹推荐派出,派出程序按照国家汉办和学校的相关规定执行。


六、相关待遇

1.派往我校孔子学院的工作人员待遇,执行财政部、教育部《国家公派出国教师生活待遇管理规定》(财教(2011)194号);同时学校还向派出人员发放国家汉办拨付的教师教育服务补贴费。根据国家汉办规定,学校保留派出教师的国内基本工资,校内岗位津贴、绩效奖励等生产性和非生产性津补贴停发,另参照本人现聘岗位校内津贴标准的50%发放境外公国补贴。

2.派往我校孔子学院的工作人员,符合国内职称晋升条件的,可以按要求申报,学校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其在国外经历视同海外研修,在专业技术职务评定方面参照学校相关政策执行;其在国外工作期间的教学工作量,按国内满教学工作量计算;期间编写并被采用的教材、教学大纲、课程设计方案、有价值的调研报告等可作为科研成果。其在外工作期间,人事关系、档案管理方式不变。


请有意愿报名的教职员工于2015年11月27日前将报名材料交至学术交流中心二楼A208办公室。

联系人:杨老师;联系电话:84616316。


附件:成都大学孔子学院项目工作人员申报表.doc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人事处

2015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