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为表彰对四川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外国专家,四川省人民政府设立了“天府友谊奖”。现将2021年度“天府友谊奖”申报事项通知如下,请各单位推选符合条件的外籍专家申报:
一、申报范围
申报“天府友谊奖”的外国专家是应聘(邀)在我校工作的各类外国籍专家。港、澳、台地区以及侨居国外的中国籍专家不包括在评选范围之内。
已获得过中国政府友谊奖、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科技合作奖以及四川“金顶奖”或“天府友谊奖”的外国专家不再重复申报。
二、申报条件
申报“天府友谊奖”的外国专家应是对我国友好,为四川省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一)积极向四川传授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为四川解决技术、管理等方面的关键问题,或填补了某项空白,取得了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
(二)为四川工程建设项目的建成、投产、运行管理等做出突出贡献的。
(三)为四川企业技术进步、科技攻关提出重要建议,并取得显著经济效益的。
(四)积极为四川培养人才,向四川捐赠有重要价值的仪器设备、图书资料,在教学、科研、出版、对外宣传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
(五)为四川城乡建设、生态环保、科研教育和文化卫生等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
三、申报材料
(一)申请表(见附件)。表中内容应逐项打印填写,只有“聘请单位意见”及可用钢笔填写,其中“主要贡献”一栏的填写,要求客观真实、数字准确、重点突出,字数在800字以内。
(二)外国专家的护照复印件。
(三)补充材料。为保证申报材料内容丰富翔实,除《“天府友谊奖”申请表》中专家“主要贡献”内容外,项目申报单位可以就专家从事的领域、课题、项目概况、国内外技术存在的差距、专家来华后解决的问题等提供补充材料;还可将专家工作的课题、项目成果等列入国家、省或行业部门的发展规划、计划的有关报告及批复的复印件等,作为申报材料附件一并报送,其中外语材料需提供中文译本。
以上材料均包含电子版和纸质版,纸质版各一式两份。
四、申报程序
《“天府友谊奖”申请表》及相关材料需经各申请单位负责人审查,纸质版申请表需经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报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所有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184141468@qq.com。申报材料报送截止日期:2021年4月12日。
五、评选结果及其它
“天府友谊奖”的评审结果将由四川省人民政府正式下文通知。
联系人: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廖老师
电话:(028)84616376
地 址:学术交流中心B110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