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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请外国语言类专家工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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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适应新成大的发展需要,进一步规范外籍教师的管理,更好地服务于我校的教学和科研工作,现将语言类专家的聘请流程确定如下:

 

(一)每年三月初,学院将外教需求情况纸质档报送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根据学院上报需求及预算,回复学院外教调配情况,并确定是否需要聘请新外教。

 

(二)确认需聘请新外教,通过多方途径寻找适任人选,经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新外教、学院三方协商,选定该外教后,即为其办理来华手续。(注:外教须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聘期不得短于1年)


(三)为外教申请并办理《来华工作许可证》及《《外国人来川邀请函》。外教凭借工作许可及邀请函,申请“Z”(工作)签证来华

 

(四)为外教提前准备宿舍,接机,于24小时内办理《境外人员住宿登记表》,向外教介绍国情、省情、校情、相关法律法规,熟悉校内外环境

 

(五)为外教申请并办理《外国专家证》及《居留许可证》,并购买综合保险

 

(六)介绍外教与学院负责人见面,学院需为外教指派一名合作教师,帮助外教熟悉教学环境及教务安排,并及时将外教课表报送至国际合作与交流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