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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国家留学基金委赴亚洲理工学院攻读硕士或博士学位研究生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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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与亚洲理工学院(Asian Institute of Technology,简称AIT)签署的合作协议,国家留学基金委将选派国内高校、科研机构应届本毕业生硕士赴AIT攻读硕士或博士学位。具体情况如下:

一、项目内容

名额:10人/年

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赴亚洲理工学院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24个月

赴亚洲理工学院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48个月

选派专业:不限

资助内容:国家留学基金提供资助期限内的学费、奖学金和一次往返国际旅费。


二、申请条件

1.符合《2019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规定的申请条件。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热爱祖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人民的责任感和端正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3.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在学习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国家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使命感。

4.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申请时年龄满18周岁(2001年4月15日前出生);不超过35周岁(1983年4月15日以后出生)。

5.身体健康,心理健康。

6.攻读博士学位申请人须于入学前获得硕士学位,申请时应已获外方录取通知。攻读硕士学位申请人须于入学前获得学士学位,本科绩点须达到2.75分(4分制)以上,申请时可暂不提交外方录取通知 。

AIT申请网址:http://www.ait.ac.th/admissions/forms.html

7.英语水平达到 以下条件 之一 :雅思6分、 托福80分、 大学英语水平考试四级(CET -4)560分或六级(CET -6)425分。


三、 选拔办法

1. 申请准备

申请人应按项目要求自行与亚洲理工学院联系。AIT申请网址:https://admission.ait.ac.th/aoas/Applicant/FirstPage.aspx。申请博士学位人员应按外方要求提交申请材料,获得正式邀请信;鼓励申请硕士学位人员向亚洲理工学院联系并取得正式邀请信。

2. 申请材料

⑴《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研究生类)(申请人在线填写并提交)

⑵《单位推荐意见表》(受理单位在线填写并提交)

⑶正式邀请信复印件(申请攻读博士学位人员提交)

注:正式邀请信应使用亚洲理工学院专用信纸(文头纸)打印,由亚洲理工学院主管部门负责人或导师签字。 邀请信应包含以下内容:

a.申请人基本信息:申请人姓名、出生日期、国内院校等;

b.留学身份: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

c.留学时间:应明确留学期限及起止年月;

d.国外指导教师信息;

e.留学专业;

如邀请信为英语以外语种书写,需另提供中文翻译件。翻译件应由国内推选单位加盖审核部门公章。

⑷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⑸成绩单复印件(自本科阶段起)注:提供成绩单应包括从本科阶段开始的所有学习阶段,直至最近一学期的成绩。成绩单应由就读单位教务处、研究生院或有关学生管理部门开具并盖章。

⑹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

⑺两封专家推荐信(申请攻读博士学位人员提交)注:推荐人应来自不同单位(其中一人应来自高校或科研机构)且须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是单位/部门负责人;推荐信应使用推荐人所在单位专用信函纸(有单位抬头名称)打印并由推荐人本人签字。

⑻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注:应届毕业生提交由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加盖公章的在籍证明。

⑼学习计划 注:提交1000字以上的学习计划。应由国内学校所在院系审核后盖章确认。

⑽国外导师简历(申请博士学位人员提交)注:主要包括国外导师的教育、学术背景;目前从事科研项目及近五年内科研、论文发表情况;在国外著名学术机构/单位任职情况等,原则上不超过一页。国外导师简历需由其本人提供并签字,特殊原因外方导师不能签字,可由国内导师或相关专家审核签字。已确定国外导师人员必须提供,如尚未确定国外导师,可暂不提供,但需在《申请表》“国外导师”栏中加以说明。如有多位导师的情况,请提交由实际指导教师提供并签名的简历。

⑾学费明细(申请攻读博士学位人员提交)注:提交收取学费明细表复印件或有关学习费用明细表复印件。如邀请信中已注明学费相关信息,则无须另行提交。

请按以上顺序准备一份纸质申请材料,并按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上的说明将相关材料扫描并上传至信息平台(《单位推荐意见表》无需扫描上传)。如提供的材料中有英语以外语种书写的,需另提供中文翻译件。申请材料一律使用A4复印纸打印或复印,请在申请表第一页粘贴申请人近期彩色照片(一寸免冠、光纸正面)申请人需向受理单位提交一套书面申请材料由其审核留存(留存期限为两年),受理单位无需向国家留学基金委提交纸质材料。

申请人应对所提交的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是提供虚假材料的申请,一经查实,材料审核不予通过;已被录取的,取消留学资格。

申请人未按要求上传材料或上传材料模糊不清、无法识别的,视为无效申请,材料审核不予通过。

3.申请时间及方式

申请人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于2019年4月15—21日登陆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并向国家留学基金申请受理单位(以下简称)提交材料。

推选单位需对申请人的政治思想、品行学风等严格把关,并在申请表主单位推荐意见栏中对上述现做出评价。

4.申请受理方式

国家留学基金委托各受理单位统一受理本地区(单位、部门)的申请。国家留学基金委不直接受理个人申请。

各受理单位应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对拟推荐人选进行公示后,于5月1日前将正式推荐公函、推荐人员名单统一寄(送)至国家留学基金委欧亚非事务部。


四、评审及录取

国家留学基金委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确定候选人并向AIT推荐 。国家留学基金委根据AIT最终落实情况确定录取名单 。


五、派出

2019年6月左右,具体时间以校方录取通知书为准,被录取人员需自行对外联系入学报到等事宜。


六、申请及选派程序:


序号

时间

步骤

具体内容

1

4月前

申请

准备

申请人应按项目要求对外联系,获得正式邀请信。

2

4月

申报

被推荐人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进行网上报名,并按要求向各受理单位提交申请材料。

3

4月15日前

提交

申请

各受理单位审核申请材料后,将正式推荐公函、经公示后的推荐人员名单提交国家留学基金委,同时通过信息平台提交申请人的电子材料。

4

5月

评审

国家留学基金委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确定留学候选人,根据AIT落实情况确定录取结果。

5

6月起

派出

1.签订并公证《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联系相关留学服务机构办理签证、预定机票的等派出手续。

2.留学人员按外方要求的时间派出,并自抵达留学所在国后10日内须凭《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资格证书》、《国家公派留学人员报到证明》向中国驻泰国使馆教育组办理报到手续



(联系人:赵老师 ,电话:84616316)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19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