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同学:
根据我校与台湾静宜大学的合作协议,下学期将派遣学生至台湾进行交流学习。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条件
1. 为我校大三、大四学生,男女不限,本专科不限。
2. 遵守四项基本原则,遵守国家涉台政策,注重个人品德修养。
3. 学习成绩优良,有较强的英语综合运用能力,综合素质较高。
4. 学生本人自愿遵守学校选派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二、课程查询
拟申请学生请登录静宜大学官方网站查看相关专业(官网登陆后点击教学单位查看,不建议申报大众传播系)(http://www.pu.edu.tw/)。
三、费用事宜
1. 根据我校与静宜大学的友好合作协议,每学期有2名学生名额至台湾进行交流学习(可免其申请费及学费);生活费(如交通费、住宿费、书籍费、入出境手续费、医疗保险费等个人相关支出费用)自理。
2. 根据两校协议,静宜大学除了提供2名交流生名额外,另提供8名付费研修生名额。可参考《自费学生收费标准》(附件2)。
四、报名材料
1.《成都学院(成都大学)交换学生项目推荐表》;
2. 成绩单 ;
3. 外语水平相关证书;
4. 其他获奖证书(若有)。
五、选拔程序
1. 学校进行校内选拔推荐。
2. 静宜大学对申请学生进行审核。若有不合格者,由成都大学另行选拔推荐。
原则上每个学院只选派一名学生,如有学生不按学校程序,擅自申请台湾静宜大学交换生项目者,学校将取消其资格,对于伪造相关资料者,学校也将取消其申请资格,并在第2年不得申请台湾静宜大学交换生项目,对于以上学生,所造成的后果由学生自行承担。
六、报名程序
1. 拟申请学生请于2016年4月8日中午11:30前将纸质版《成都学院(成都大学)交换学生项目推荐表》、成绩单、外语水平证书及其他获奖证书送至学术交流中心二楼A209办公室。
2. 拟申请学生请于2016年4月8日中午11:30前将电子版的《成都学院(成都大学)交换学生项目推荐表》、成绩单、外语水平证书及其他获奖证书发送至liuhai@cdu.edu.cn。
七、咨询地点
学术交流中心二楼A208办公室,咨询电话 84616316
附件1:成都学院(成都大学)交换学生项目推荐表.xls
附件2:自费学生收费标准.doc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2016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