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2017年计划在全国范围内选拔各类国家公派留学人员32500名。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要项目及选拔计划
各项目在全国范围内录取总名额如下:
(一)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
公派博士学位研究生3000人,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6500人(3月20日-4月5日网上报名);
(二)国家公派硕士研究生项目
选派类别包括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和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共计800人。(3月20日-4月5日网上报名);
(三)高校合作项目(2017年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
计划选派访问学者、博士后3900人。(4月1-15日网上报名);
(四)2017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
选派类别包括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和博士后2800人(4月1日-4月15日网上报名)。
二、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一)高级研究学者:留学期限为3-6个月;
(二)访问学者:留学期限为3-12个月;
(三)博士后:留学期限为3-24个月;
(四)博士研究生(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留学期限一般为36-48个月,具体以留学目的国及院校学制为准;
(五)联合培养博士生(攻读博士学位期间赴国外从事研究):留学期限为6-24个月;
(六)硕士研究生(赴国外攻读硕士学位):留学期限为12-24个月, 具体以留学目的国及院校的学制为准;
(七)联合培养硕士生(攻读硕士学位期间赴国外学习):留学期限为3-12个月。
三、优先资助学科、专业领域
《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确定的经济和社会发展重点领域;《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确定的重点领域、重大专项、前沿技术、基础研究;人文与社会科学领域。
四、资助内容
(一)国家留学基金委资助:一般为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批准留学期间的奖学金生活费。具体资助内容、标准等在录取时确定。
(二)学校资助部分按学校当年相关规定执行。
五、申请人基本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学校,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和业务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
(二)我校在编在岗教职工。原则上到校工作两年及以上(到校工作时间计算截止时间为2017年6月30日),年度考核合格,校内引进人才工程相关考核合格,认真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三)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
(四)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祖国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五)身心健康,心理健康。
(六)符合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见附件1)及留学国家、留学单位的语言要求。
(七)报名申请前需自行取得外方正式邀请信。
(八)符合所申请项目的其他要求。
(九)暂不受理以下人员的申请:
1.此前参加过脱产进修、公派出国的教职工,还在协议规定的满工作量服务年限内。
2.已获得国外全额奖学金资助。
3.已获得公派留学资格且在有效期内。
4.已申报公派出国留学项目尚未公布录取结果。
5.曾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未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擅自放弃且时间在5年以内,或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放弃且时间在2年以内。
6.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回国后服务尚不满五年。项目有特殊规定的,按相关规定执行。
六、申请程序
(一)请有意申报该项目的教职工认真填写《成都大学教职工进修学习申请表》(附件2),统一交学院(部门)。由学院及相关部门签署意见并盖章。
(二)请各学院(部门)根据教职工报名情况,于2017年2月20日中午11:00前将完整填写的《成都大学2017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学院(部门)推荐人员一览表》(附件3)及相应的《成都大学教职工进修学习申请表》报送至人事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行政楼219),同时,请将《推荐人员一览表》电子版发送到教师教学发展中心邮箱:cdrsc_jsjx@cdu.edu.cn。逾期不再受理。
(三)经学校审批通过,同意推荐送培的教职工,按国家留学基金委要求办理相关申报手续。国家留学基金委决定最终录取结果。
(四)被录取人员需按学校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七、其他事宜
(一)各项目的具体申请时间和要求请查询国家留学网(网址:http://www.csc.edu.cn/)。
(二)人事处和国际合作与交流处联系方式: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联系人:于老师(联系电话:84616316)
人事处联系人:郭老师(联系电话:84616042)
附件1: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doc
附件2:成都大学教职工进修学习申请表 - 副本.doc
附件3:成都大学2017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学院(部门)推荐人员一览表.xls
人事处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16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