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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5年度外国专家来校短期交流讲学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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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落实学校国际化发展战略,吸引更多海外文教专家来我校短期讲学及交流合作,经积极争取,成都市外国专家局在我校设立了成都市国际化人才实训基地,对来我校进行短期交流讲学的外国专家提供一定的经费支持。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邀请对象:在所从事的专业领域具有一定的学术造诣,愿意在教学、科研及管理等方面与我校合作的外籍专业人员。

2、邀请对象应具备以下条件:(1)具有教学及研究经历;(2)具有良好的外语沟通能力;(3)对华友好;(4)身体健康。

3、时间:来校交流讲学时间在一个月以内,201511日至20151130日。

二、申报流程

1、申请外专来校做讲座

1)专家来访前两周内,需按照要求提交相关申请和审核材料。

2)在外专来校前,邀请单位下载《成都大学邀请外籍(境外)专家来校举办讲座申请表》(见附件一),向国际合作与交流处递交申请表、《外籍专家情况表》(见附件二)、外专护照复印件或扫描件、外专来校的工作安排和外籍专家短期交流经费预算表(见附件三)(纸质版及电子版)交至1208办公室。

3)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当天对申报资料进行审核。

4)审核通过后,国际合作与交流处签字盖章,将申请表返还邀请单位。

5)邀请单位将申请表交宣传部审核,宣传部审核通过后签字盖章,邀请单位将申请表分别交党委宣传部、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6)专家来校后,需及时通知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并向其递交专家护照上的入境章复印件。

7外专离校后三周内邀请单位将相关材料发至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材料清单见附件五)。

2、申请外专来校做短期交流讲学

1)专家来访前两周内,需按照要求提交相关申请和审核材料。

2)在外专来校前,下载《外籍专家情况表》,向国际合作与交流处递交情况表和外专护照复印件或扫描件(纸质版及电子版),并提交来校交流讲学计划和外籍专家短期交流经费预算表(见附件三)交至1208办公室。

3)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当天对申报资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在一周内代表学校发邀请函(如专家在境外)。

4专家来校后,需及时通知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并向其递交专家护照上的入境章复印件。

5)外专离校后三周内邀请单位将相关材料发至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材料清单见附件五)。

三、经费资助

    参照国家外专局印发的《引进人才专家经费管理实施细则》(外专发〔201087)标准进行资助。具体资助范围及内容请参看附件四。最终资助结果由成都市外专局根据各单位核销资料决定。

联系人: 张老师

地 址: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学术交流中心21208办公室

联系电话:84616376

Emailzhangdy@cdu.edu.cn

 

附件一:成都大学邀请外籍(境外)专家来校举办讲座申请表.doc 

附件二:外籍专家情况表.doc

Information Form.doc

附件三:外籍专家短期交流经费预算表.doc

附件四:外籍专家短期交流经费资助原则及标准.doc

附件五:核销材料清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