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学校的发展需要,更好地服务于我校的教学和科研工作,现请各学院补报2014年秋季学期~2015年春季学期外国专家用人计划,以便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协调安排,统一办理聘请手续。
有补报需求的学院,需了解并严格遵守《成都学院(成都大学)外国专家管理办法》,并填写《成都学院(成都大学)外国专家用人计划表》,于12月31日前交至学术交流中心1208办公室。
注:
1、学院申请的外国专家使用期限不得短于一学年。
2、如学院计划使用2名及2名以上的外国专家,需为每位外国专家单独填写一张计划表。
3、附件:(1)成都学院(成都大学)外国专家管理办法(修订版).doc
(2)成都学院(成都大学)外国专家用人计划表.doc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84616376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14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