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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2015年上半年汉语教师志愿者报名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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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孔子学院发展规划(2012-2020年)》,做好汉语教师志愿者选派工作,根据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关于组织2015年年上半年汉语教师志愿者报名的函》(汉办〔2014〕520号),我校现开展2015年上半年汉语教师志愿者报名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 岗位信息

2015年上半年在全国范围内面向孔子学院中方合作院校招募647名赴孔子学院(课堂)汉语教师志愿者(岗位信息表详见附件1),面向全国各类学校招募1850名普通项目汉语教师志愿者(岗位信息表见附件2)。


二、 报名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志愿从事汉语国际教育工作,具有奉献精神,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和团队协作精神,无违法违纪记录,有学成回国为祖国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二)报名者须为我校专任教师。到校工作满两年(到校工作时间计算截止时间为2014年10月24日),且近两年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级,认真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此前参加过脱产进修、公派出国的教师,需完成协议规定的满工作量服务年限,方可再次申报;或报名者须为我校2015年本科以上应届毕业生,具有教学经验和品学兼优的学生干部优先;

(三)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适应能力;

(四)掌握汉语、中华文化、当代中国国情和教学理论基本知识,具备熟练的外语沟通能力和较好的跨文化交际能力、汉语教学能力,具有中华才艺特长;

(五)普通话达到二级甲等水平,赴亚非拉志愿者英语达到大学英语四级425分或相当水平,赴欧美志愿者英语达到大学英语六级425分或相当水平,或者熟练掌握赴任国语言;

(六)年龄在22-50周岁之间;

(七)除满足以上基本条件之外,还需满足国别项目的具体要求,详见岗位信息表。


三、报名与选拔程序

(一)

(1)报名者(教师)须认真填写《成都学院(成都大学)教职工进修学习申请表》(附件3),并由学院(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相关部门审核通过后,于10月24日中午12:00以前将《成都学院(成都大学)教职工进修学习申请表》纸质版交人事处师资科(行政楼319办公室),逾期将不予受理。

(2)报名者(学生)须认真填写《成都学院(成都大学)学生境外实习申请表》(附件4),并由学院(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相关部门审核通过后,于10月30日中午12:00以前将《成都学院(成都大学)学生境外实习申请表》纸质版交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学术交流中心二楼1209办公室),逾期将不予受理。

(二)报名者(教师须经人事处资格审核通过;学生可自主网报)须于11月3日前登录汉语教师志愿者在线报名系统(http://zhiyuanzhe.chinese.cn),注册新用户,填写报名信息,提交并生成PDF版中、英文《汉语教师志愿者报名申请表》和《汉语教师志愿者综合情况审核表》,打印、签字后,附上学历学位、普通话、外语证书等材料复印件,于11月5日中午12:00前将相关材料统一提交给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国际交流科(学术交流中心1209办公室)。(注:大学四年级在读学生须出具在读证明)。

(三)国际合作与交流处于11月7日前审核本单位候选人申请材料,确保申请材料真实、完整,并为符合条件者的《汉语教师志愿者综合情况审核表》签字、盖章,附上《汉语教师志愿者报名申请表》及其他纸质材料报送给所属教育厅(教委)。

(四)各教育厅(教委)、部属高校于11月10日前登录汉语教师志愿者管理系统(http://zyzadmin.chinese.cn),按报名条件和岗位要求严格审核报名候选人的在线和纸质资料,将符合条件的“待推荐”志愿者候选人进行“推荐”操作。并将系统生成的《2015年上半年汉语教师志愿者候选人信息表》(盖章纸质版及电子版)、候选人填写的《汉语教师志愿者报名申请表》(PDF版,按“孔院/普通-国别-姓名”命名)及《汉语教师志愿者综合情况审核表》(盖章纸质版)报至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候选人纸质报名材料由各教育厅(教委)、部属高校留存。

(五)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将根据项目要求分期分批组织选拔考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四、任期

汉语教师志愿者任期通常为一年,考核合格者可申请延期,最多不超过三年。派出前,由推荐学校(或所属教育厅、教委)与志愿者签署《汉语教师志愿者出国任教协议书》。


五、待遇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汉语教师志愿者享受国家财政津贴和艰苦地区补贴。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赴国外担任汉语教师志愿者服务期满相关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2] 3号),汉语教师志愿者在保留应届毕业生待遇、保留硕士研究生入学资格和学籍、报考硕士研究生初试加分、申请国家公派留学项目优先录取、申请国家公派出国教师和孔子学院专职教师优先录用等方面享受优惠政策。

学校为汉语教师志愿者教师提供的具体费用按学校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六、其他事项

(一)有意向申报该项目的教师可以在汉办官网(www.hanban.org)、网络孔子学院(www.chinesecio.com)、教育部“新职业”网站(www.ncss.org.cn)了解项目具体情况。

(二)其他事项可咨询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和人事处。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联系人:刘老师、杨老师(联系电话:84616316)

人事处师资科联系人:郭老师、邱老师(联系电话:84616355)


附件: 附件1、2岗位信息.rar

附件3:汉语教师志愿者选拔专项经费申请表.xls



人事处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14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