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实施人才强国战略,提升教科文卫领域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的能力和水平,增强我校的科研水平,扩大我校师生的国际视野,根据国家外国专家局《关于申报2018年度教科文卫领域外专聘请项目的通知》(外专办发[2017]465号)要求,2018年国家外专聘请项目申报工作现已启动。
一、项目类型和申报条件
(一)高校国际化示范学院推进计划
“国际化示范学院推进计划”(以下简称 “推进计划”)要切实发挥其重大引智平台的引领和带动作用,形成具有较强影响力和示范效应的引智成果。国家外国专家局按照“成熟一个,评估一个,发展一个”的原则,稳步扩大实施规模。
申报地方高校“推进计划”必须符合以下建设标准:
1. 高校本部二级学院;
2. 具备良好的国际化教学、科研条件;
3. 聘请外国专家担任院长,组建外国专家团队,与中方团队合作,承担学院的教学、科研、管理工作;高校赋予该学院实质性自主管理权限,包括人事、财务、教学、科研管理权等;
4. 加强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
地方高校“推进计划”申报条件参照《高校国际化示范学院推进计划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二)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计划
申报地方高校“111计划”的学科须符合以下3种学科类型:
1. 瞄准国际科技前沿、有望取得重大突破、实现创新引领的优势学科;
2. 聚焦国家重大需求和产业发展、有望实现颠覆性创新、催生新产业或引领产业转型升级的特色学科;
3. 面向国家发展重点领域、问题导向、文理融合的综合智库型支撑学科。
地方高校“111计划”申报条件参照《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计划实施与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推荐申报基地须具备以下条件:
1. 以国家重点学科为基础,以国家、省、部级重点科研基地为平台,研究工作在本领域处于国内领先水平,具有良好的国际合作研究基础。
2. 引进的海外学术大师、学术骨干所组成的高水平外国专家团队原则上不应少于10人,鼓励将海外学术大师团队整体引进到基地。
3. 学术大师应为国际著名教授或同领域公认的知名学者,学术水平在国际同领域处于领先地位,取得过国际公认的重要成就,年龄一般不超过65岁(诺贝尔奖等国际知名科技奖项获得者可适当放宽)。
4. 学术骨干应具有所在国副教授以上或其他同等职位,拥有创新性思维,与学术大师有良好合作基础,在所属领域取得过同行公认的创新性成果,年龄一般不超过50岁。
5. 已被其他高校引进聘用或已在前期学科创新引智基地受聘的海外学术大师和学术骨干,原则上不再重复引进聘用。
6. 每个依托科研平台原则上建设不超过2个“111计划”引智基地,基地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的实职人员。基地需配备不少于10名国内科研骨干。
(三)高端外国专家项目(文教类)
“高端外国专家项目(文教类)”围绕引进能够突破关键技术、发展高新产业、带动新兴学科、推动产业发展的科学家、科技、经济领军人才、经营管理人才以及创新、创业人才。
申报地方高校“高端外国专家项目(文教类)”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 在国外著名高校、科研院所担任相当教授职务的专家学者;
2. 在国际知名企业或金融机构担任高级职务的专业技术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
3. 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掌握核心技术的创业人才;
4. 外专项目入选专家工作团队中的主要成员;
5. 国家急需紧缺的其他高层次外国专家。
地方高校“高端外国专家项目(文教类)”规定国内工作时间:申报个人项目的,专家在华工作时间累计不少于1个月;申报团队项目的,团队成员来华累计工作时间不少于2个月。
地方高校“高端外国专家项目(文教类)”申报条件参照《高端外国专家项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各申请单位应及时确定2018年度拟聘请的外国专家,同时结合本单位实际需求进行项目可行性论证,拟定详细经费预算和使用明细,同时应准备相应的申报材料。
对于2016年、2017年经评选已经列入资助范围且专家按合同将于2018年继续来华工作的高端外国专家项目,用人单位应在项目申报书“工作设想”一栏中注明项目前期进展和成果,并注明2018年来华工作时间。
已申请2018年国家外专项目专家不再作为“高端外国专家项目”申报人选。国家外专项目2017年底前满三年到期的外国专家,可参加此次申报,将优先予以支持。
滚动支持到2017年底已满三年的文教类“高端外国专家项目”,原则上不再参加此次申报。如前期引智成果显著,未来仍有重大发展潜力且专家年龄不超过65岁,经地方外国专家局评估并出具推荐意见后,可再次申报本项目。
用人单位和申报专家应客观、如实填写申报材料。申报项目按照国家规定需要保密的,不得通过网上系统申报,直接按申报材料要求报送纸质材料。
(四)教科文卫重点引智项目
教科文卫重点引智项目申报须符合以下条件:
申报项目应围绕学科建设、科学研究、人才培养、产学研相结合等内容开展,同时应确保项目对本地区、本领域发展具有重大影响。
二、申报材料:
(一)相应项目的申报书(纸质、电子);
(二)外专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
(三)外专护照扫描件;
(四)外专签字的(意向性)工作合同扫描件;
(五)外专海外任职证明材料扫描件;
(六)外专主要成果和业绩(代表性论文论著、组织或参与过主要项目和重大经营管理活动)证明材料扫描件;
(七)外专所获奖励证书扫描件。
三、经费资助说明
(一) 资助范围
获批项目由国家外国专家局、成都市外国专家局、成都大学共同资助。资助范围包括:专家工薪、专家生活费(住宿、餐饮、市内交通费)、专家国际旅费等。
(二) 资助办法
用人学院先行垫付,项目执行完毕后由成都市外国专家局凭单据复印件核销划款。
请各学院按照要求,做好2018年国家外专聘请项目申报工作,将相应项目的申报材料于2018年1月1日前交到学术交流中心B110办公室,同时电子版材料发送至liaojing510@163.com。
联系人: 廖老师 联系电话:028-84616376
附件:
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基地建设申请书.doc
高端外专项目、重点引智项目申报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