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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2014年外派汉语教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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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孔子学院发展规划(2013-2020年)》,进一步提高孔子学院办学质量和水平,促进中外教育交流与合作,根据各国孔子学院/课堂和大中小学的需求,国家汉办将启动2014年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外派汉语教师选派工作,为做好我校2014年外派汉语教师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岗位需求

(一)孔子学院/课堂汉语教师岗位、孔子学院/课堂非汉语教师岗位、国家公派汉语教师岗位需求人数及岗位要求请登录 http://shizi.chinese.cn查询。

(二)教师赴外任期一般为2年。

二、申请条件

(一)热爱汉语国际推广事业,具有较强的使命感、光荣感和责任感。师德高尚,乐于奉献,爱岗敬业,组织纪律性强,有团队精神;

(二)我校专任教师。在我校工作满两年(到校工作时间计算截止时间为201448日),且近两年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级,认真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此前参加过脱产进修、公派出国的教师,需完成协议规定的满工作量服务年限,方可再次申报;

(三)大学本科(含)以上学历,年龄一般在60周岁(含)以下,身心健康;

(四)普通话须达到二级甲等(含)以上水平,能熟练使用申请赴任国语言或英语,具备汉语教学、中华文化传播和跨文化交际能力;

(五)有汉语作为第二语言教学经验、国外工作经历或掌握小语种者优先;

(六)符合教师岗位具体要求(具体见各岗位要求)。

三、选派程序

(一)个人申报。有意向申报该项目的教师请填写《成都学院(成都大学)教职工进修学习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见附件1);

(二)学院审批。《申请表》由学院签字、盖章后于201448日中午12:00前统一报送人事处师资科(行政楼319室);

(三)人事处将审批通过的《成都学院(成都大学)教职工进修学习申请表》集中报送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四)经人事处审批通过的教师将该项目需要的其他申报材料于2014418日下午5:00前交我校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学术交流中心1209办公室),同时按要求完成网上申报。

纸质版材料由我校国际合作与交流处集中报送至教育厅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所需材料及要求详见《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协助推荐2014年外派汉语教师的通知》(附件2)。

以上材料逾期、材料不齐、不符合要求不予受理。

四、联系方式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联系人:刘老师、杨老师(联系电话:84616316

人事处师资科联系人:郭老师、陈老师(联系电话:84616355

附件:1.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协助推荐2014年外派汉语教师的通知-川教外事函〔2014〕55号.zip

2.成都学院(成都大学)教职工进修学习申请表.doc

人事处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1441